广大举报人:
2007年,我中心根据公众提交的举报线索,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期间,为国家执法部门转交了大量的违法网站线索,向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近日,我中心将按照《奖励办法》的发放原则,对举报有功人员发放现金奖励,请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的举报人在12月25日前与我中心取得,核对您的个人信息,以便及时发放奖励。
特此公告。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