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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家新媒体签署北京宣言


  5月6日,在国家广电总局主办、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和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承办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上,100余家行业单位共同签署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

  他们向社会承诺:以新媒体转播本届奥运赛事,需提前以合法途径获得相关授权和许可;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切实执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高度尊重北京2008年奥运会权利人以及持权转播商机构的权益,共同探索业务合作模式,在合法授权范围内传播奥运赛事;共同把奥运版权保护作为奥运会传播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的监管,积极支持有关机构开展的打击侵权盗版行动;遵守本宣言的各项约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国际奥委会数字媒体事务发展主管史蒂芬·卡纳在论坛上说,所有获权的转播商都有反盗版和维护其他转播商利益的义务,而国际奥委会也正在致力于一项互联网监测计划,其目标包括在数分钟而非数小时内跟踪、查找并删除非法内容。

  2008年5月7日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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