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高达290多万的电脑黑客案12日开审

    扬州网讯(通讯员 广检宣 记者 戴燕)11月12日,全市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电脑黑客案在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据了解,这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90多万、涉案网游用户近10万人。

    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李某设计、开发了用于盗窃网络游戏账户信息的木马程序,并将该木马程序以2000元至200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分别出售给被告人张某、陈某、蒋某等人。被告人张某在本市广陵区东方名城小区294幢702室通过网络购得的木马程序通过他人挂流量,获取3万个左右网络游戏用户的账户信息并窃取账户内的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而被告人陈某通过支付费用给被告人戴某、“KO总督”(另案处理)将所购得的木马程序挂流量,获取数万个网络游戏用户的账户信息,后雇用张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欧某从事洗信活动窃取账户中的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被告人蒋某利用所购得的木马程序通过他人挂流量,获取2万余个网络游戏用户的账户信息并窃取账户内的游戏装备、虚拟货币。

    经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部门鉴定,被告人李某制作并销售给被告人张某、陈某等人盗号的木马程序为破坏性程序。通过制作、销售、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告人李某、戴某、蒋某等人涉嫌非法所得人民币分别约100万、70万、50余万元不等,共计获得暴利290余万元。由于该案涉及计算机病毒制作、销售、传播等各个产业链,分工明确,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09-11-12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