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共同举办的“青少年网络伤害”网上座谈会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认为,应该加强法制的建设,应该尽快地出台“青少年网络保护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认为,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疏和堵要结合。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青少年心理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应力女士认为,在青少年有很强的好奇心,他身心的发育驱动他好奇,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禁果效应”,如果你把他作为一个禁果以后,一定会反向激起他更大的兴趣。像比尔盖茨,很多人觉得比尔盖茨的孩子上网应该不会受到限制,其实比尔盖茨在女儿上网有一个非常强的家规,孩子上网不超过45分钟。他的女儿对45分钟感到非常不服气:美国是这么开放的地方,为什么这么管着我。比尔盖茨说我是计算机王国的一个缔造者,但是这里面很多很多的东西有伤害,女儿就说什么时候我可以独立了?比尔盖茨说等你长大成人。
应力谈到,防止青少年网络上瘾,硬措施一定要跟软措施配套。我觉得家长也罢,老师也罢,同学伙伴也罢,当然还有新闻媒体,非常重要,说到底网络作为第四媒体,为什么那么愿意去?它交互作用最强,如果我们新闻媒体给我们孩子更多的直接诉说的机会,就会好很多,我觉得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了这个东西我们还有其它东西配套,这样网络成瘾可以很有效的下降。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谈到,“绿坝”软件确实是政府为了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做出的努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内因,青少年自身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特别呼吁对青少年能够进行媒介素养的教育,现在我们国家有信息技术课,我也翻过他们的课本,更多的是一种技术的传播,教你怎么样用电脑,怎么样打字,怎么样上网,怎么样发图片,而不是说更多教会他怎么样识别信息,怎么样处理信息,怎么样养成很好的上网习惯,能够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
孙宏艳发现,有四类人是特别容易网络成瘾的,一类是生活在家庭环境冷漠的,缺少温情教养方式的青少年。第二类是经常采取幻想或退避的方式跟别人交往的,他不愿意跟别人交往。第三类是社交水平比较差的,他不会交朋友,或者没有朋友的。第四类是自我认同度很低的,他特别不自信,很自卑,经常到网络上成为英雄,在网络上特别容易成为英雄,他打游戏只要过了多少关,可能就是高手。他在学校里可能遭了很多白眼,老师可能说了一些偏激的话,同学也不理他,他很容易到网络上找到满足自己需求的信息。
孙宏艳认为,应该加强法制的建设,应该尽快地出台青少年网络保护法,这方面我们国家也有好多这样的法律法规,比如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等,对于网络的管理也有一些,但是对于青少年或者未成年人也有一些保护,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但是它们还是应建在不同的法律里面。我也知道国外一直在探讨,促进媒介保护法的产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认为,我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非常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产品,特别强调了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我觉得“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应该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疏和堵要结合,不能光堵,堵是堵不住的,要更加注重“疏”。另外,我们更注重网上有积极向上的引导,文明办网,应该网络使孩子更加喜爱,减少有害信息,用好的信息来代替不好的信息,软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2009-06-17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