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督与管理

强化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的若干政策建议

本文拟从互联网的传播特性出发,以视听节目特别是视频节目为重点,借鉴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成功经验,探索适合网络文化发展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基本政策。

1.从中央到地方,组建专门的通信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互联网产业的政策制定和业务管理

目前,我国包括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在内的整个互联网管理,呈现出“十龙治水”的局面,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而欧美国家大都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也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组建专门的通信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互联网产业的政策制定和业务管理。否则,包括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在内的整个互联网管理,势必会因缺乏统一而权威的监督与管理而难以真正奏效。

2.在地市级以上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设立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监督中心,采用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新近完成并通过鉴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采用B/S与C/S系统混合的结构,以特定范围、特定类型的网络文本和多媒体内容自动抓取技术、基于链接和内容的多重排重技术、网页信息自动抽取技术、支持逻辑关系及自由文本的内容检索技术、可定制的自动分类与特定信息识别技术、视频/音频片段比对技术、基于关键帧识别的网络视频多重模式自动摘要技术、音频片段中说话人识别技术和音频关键字识别技术、网站物理地址定位技术为基础,可对互联网上的音视频节目进行音频、视频和文本的全方位自动监测,实现互联网音视频节目监管的智能化、自动化。

该系统实现了监测对象与样本数据格式无关的检测,适应性强,在互联网视音频节目监管领域使用的文本检索和视频检索的相关核心技术,在国际和国内相关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该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经济实用,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相关的鉴定结论,广西互联网音视频节目监管系统已完全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建网的发展方向,适合向全国各地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机构推广。

3.将改进技术、改善内容和弘扬主旋律,作为今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提供商发展自身业务的基本要求

目前,网络视听节目数量大增,但限于技术水平,无论是连接到网站的速度、缓冲速率还是播放的流畅程度与视音频品质,均离用户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急需改进相关技术尤其是流媒体技术等关键环节。

更重要的是,目前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可谓是初上规模而未上档次,庸俗、低俗甚至恶俗的视音频片段众多,而足以弘扬主旋律的内容并不多见。

今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提供商要将改进技术、改善内容和弘扬主旋律,作为发展自身业务的基本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可以采用作品评优等办法,给予恰当的引导和鼓励。

4.对播客和拍客开展公益性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的品质

网络视听节目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网友自制并上传微视频的与日俱增,即以DIY(Do It Yourself)为特征的所谓“自媒体”的日渐普及。这无疑是繁荣网络视听节目的必由之路。但微视频良莠不齐的现状,也是令人忧虑的。作为广电部门,有义务对播客和拍客开展公益性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的品质。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赵普,就曾参与由新浪网组织的拍客训练营活动,并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均可借鉴这样的做法,在提升网友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以及拍摄与制作技巧的同时,密切同“新闻公民”的联系,推动“公民新闻”或曰“公共新闻”、“公民参与式新闻”沿着健康的轨道稳步前行。

5.在民众中推广、普及“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对网络不良文化的辨识、抵制能力和自觉监督意识

“网络素养”,实质上是一种新媒体素养。美国新媒介联合会将新媒介素养定义为:“由听觉、视觉以及数字素养相互重叠共同构成的一整套能力与技巧,包括对视觉、听觉力量的理解能力,对这种力量的识别与使用能力,对数字媒介的控制与转换能力,对数字内容的普遍性传播能力,以及轻易对数字内容进行再加工的能力。”有人认为,这一定义,意味着媒介素养的转向,即从“媒介批判意识”到“新媒介交往能力”的转变。

在监管网络视听节目的过程中,广电部门应在民众中推广、普及“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对网络不良文化的辨识、抵制能力和自觉监督意识,引导网民合理使用与正当消费网络视听节目,避免一味迎合网民尤其是迎合某些网民之低级趣味的不当做法。

6.鼓励原创内容,探索内容合作方式,丰富节目形态,尽可能使内容来源合法化,并加大对网友上传节目的监控审核力度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伴随着“山寨文化”的走红。“山寨文化”的最大弊端,在于缺乏原创性。针对这种情况,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原创内容,探索内容合作方式,丰富节目形态,尽可能使内容来源合法化,并加大对网友上传节目的监控审核力度,使网络这个“虚拟空间”的视听内容日益规范化。

7.设立举报机制,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志愿者活动

前已述及,非技术性控制方法既是方法上的选择,也是政策上的取向。作为非技术性内容控制方法之一,举报机制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互联网信息的海量性特征,足以让任何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望洋兴叹。采取开通举报热线、开放举报邮箱、设立举报链接等具体的举报受理措施,是发动全体网民共同应对非法或有害网络视听节目的必要环节,应从政策上加以明确并推出相应的有奖举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另外,可发动和组织网民中的热心人士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志愿者活动,让这些热心公益活动的各界人士,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中发挥积极而有效的监督作用,协助专门机构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8.建立自律联盟,创建绿色网络视听节目

要把追求绿色收视率的做法,延伸到网络视听节目管理中来,组织《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的签约网站,建立自律联盟,创建绿色网络视听节目。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央视网   作者:浙江 李文明